028 我来取我的嫁妆(第1页)
夏笙歌声音沉沉道:“是吗?顾家真的不会追究怪罪吗?”“当然是真的。”冯姚琴连忙道,“辰烨他是真心喜欢你的,否则这云都这么多想要嫁给他的女孩,他怎么会选你当她的未婚妻呢?你说是不是?笙歌,你就别闹了,要是真的让顾家生气,不接受你过门,你以后可别在母亲面前哭鼻子啊?”“哦~”夏笙歌拖长了音调,缓缓道,“我还以为顾家肯定会让我把爷爷留给我的那块地送给顾辰烨,当做赔礼,然后才允许我们结婚呢?”夏景山和冯姚琴的脸色陡然变了变。“父亲和母亲这么惊讶干什么?”夏笙歌笑的一脸无辜:“顾辰烨跟我提起过啊,希望我们订婚后,就把爷爷留给我的地交给顾家和夏家联合开发。为了开发方便,这地就转到他的名下。”夏景山和冯姚琴的脸色都有些阴晴不定。好一会儿,夏景山才轻咳一声道:“这个倒也没错。笙歌你要嫁到顾家,肯定是要嫁妆的,爸爸这边也没什么能给你的,我觉得你爷爷留下来的那块地是最好的。你带过去,让辰烨负责开发,等项目起来了,夏家和顾家一起合作赚钱,这也算是你为娘家和婆家做的一份贡献了。”夏笙歌点了点头,一双被水洗过的眸子清清亮亮的,显得格外乖巧勾人。只听她道:“父亲说的不错,这块地确实是爷爷留给我的嫁妆。所以,在九爷答应跟我订婚的时候,我已经把这块地送给他了。”“你说什么?!!”“夏笙歌,你开什么玩笑?!!”夏笙歌靥生双颊,美丽不可方物,声音更是清灵悦耳的宛如天籁一般,“我说我已经把爷爷留给我的地当做嫁妆送给九爷了。我今天回来,除了来拿行李,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拿那块地契和我的身份证,明天好去过户给九爷。”说完,也不看几人反应,径自上了楼。直到夏笙歌的身影消失,夏景山还气的胸口不住起伏。“孽障,畜生!当初就不该让她活下来!!”冯姚琴却是冷笑一声,神色逐渐平静下来,“我说呢,为什么九爷这样的身份,会陪着一个私生女玩什么订婚的把戏。原来,是为了那块地。”因为政府有政策,东郊那块很快就要进行大开发。所以那边的商业用地可以说一日千里的飞涨。而夏笙歌手上这块地面积大,地段好,一旦开发起来,那就是个绝对的聚宝盆。顾家和夏家早就看中了。但夏笙歌这小贱种,平日里对她的话言听计从,可是在对老头子的遗言方面,却遵守的一板一眼的。因为老头子临死前说过这是给她的嫁妆,所以她就只肯把这块地当嫁妆。哪怕后来对顾辰烨情根深种,在顾辰烨的甜言蜜语下,也不肯把这块地交出来。顾家和夏家最后没办法,只能举办了一个订婚宴,让小贱种认定顾辰烨一定会娶她。等订婚宴过后,夏笙歌交出这块地,两家就合作开发。夏家和顾家一直都以为这个计划是天衣无缝,万无一失的。就算夏笙歌在订婚后还是不肯交出地,他们也已经准备了后招。让夏笙歌觉得自己亏欠了顾辰烨,主动把这块地交出来。这就是顾辰烨会带夏笙歌去狂欢派对的其中一个原因。可他们怎么能想到,半路居然杀出来一个九爷?夏景山来回踱步,满脸烦躁道:“现在怎么办?难道真的任由那死丫头把那块地送给九爷,那我们夏家能捞到什么?!”冯姚琴却笑了笑,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表情,冷声道:“那块地本来就是属于我们的,是死老头偏心,才给了夏笙歌。既然是属于我们的东西,又怎么会让她轻易拿走呢?”正说着,楼上突然传来一阵乒铃乓啷的声音,间或夹杂着尖叫声怒骂声。听那粗嘎刺耳的声音,应该是刚刚才上楼的夏老太太的。冯姚琴脸上的笑容更深了。她优雅了掸了掸身上不存在的灰尘,挽住夏景山道:“走,我们上去看看。”两人急匆匆地上楼,都没有发现,原本禁闭的院门被人推开,一道颀长的身影如入无人之境一般缓缓走进了夏家。……夏笙歌缓缓推开房门,一股潮湿发霉的气息扑面而来。入目是个不到十平米的小房间,整个房间只有一个小小的窗户,在她够不到的天花板下方。因为这里原本是个储物的阁楼。谁能想到,堂堂夏家二小姐,顾家少爷的前未婚妻,是住在这样一个连佣人房都不如的地方。当有人来夏家参观,得知她住在这样的地方表示震惊的时候,就会有佣人冒出来说:“这都是二小姐自愿的,我们可没让她睡阁楼,是她觉得对不起大小姐和夫人,所以自愿住在这里忏悔的。”然后来客就会用看神经病的怜悯加鄙夷目光看看她,摇摇头走开。可真的是她自愿的吗?夏笙歌嘴角勾起一个嘲讽的笑容。刚到夏家的时候,她还那么小,什么都不懂。让她住比夏若灵还豪华的房间她就去住了。然后,夏若灵把自己关在卧室一天一夜,眼睛都哭肿了。紧接着,她的噩梦就开始了。佣人们会故意把水洒在她的床单被褥上,“堂哥堂姐表哥表姐”会抓一堆蛇和老鼠放在她的被窝里,还剪坏她所有的衣服,拉着衣衫不整的她去外面丢人。夏笙歌吓得直哭,却没有一个人来安慰她,反而所有人都对她指指点点,大声谩骂。这样的折磨,直到她在张妈“指点”下住进了这间阁楼才稍稍消停下来。她就这样成了惊弓之鸟,以至于后来即便爷爷回来让她去住正常的卧室,她也瑟缩在阁楼里再也不敢出去。夏笙歌深吸了一口气,走到那张简陋还泛着霉味的拼接木板床前,掀开上面潮的发冷的被褥,在木板上轻轻敲了敲。相思梓说投个【推荐票】,砸死那些其他欺负小笙笙的“小婊砸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