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一章 倒贴(第1页)
叶李家八姊妹中,七女一儿,叶李排行第五,因为心气儿最高,嫁得最晚。
导致她嫁得晚的原因还有一个,那就是她是小脚。
叶李爱美,小时候听学堂的一个老夫子摇头晃脑的地说三寸金莲为人间绝美,就上了心。
回家就自己开始缠脚,生生把自己脚缠成了小脚,走路倒是摇曳生姿,与农村里的姑娘们都不一样了,可是干活却糟糕了。
走不快,挑不起。
你说要是生在养尊处优的家庭,是个千金小姐,十指不沾阳春水什么的,小脚也不打紧。
可是偏偏这是农村,而且是在农村里条件排在全国倒数几名内的贫困山区。
这里的人找媳妇,要的不是你长得美,要的是你膀大腰粗能干活,屁股圆圆能生娃。
上山能打蛮,回屋能暖床。
像叶李这样的,就没人瞧得上。
这一来二去的,二十多岁依旧没人娶。
最后,还是在叶桃的极力撮合下才成了事儿,和罗光明滚在了一起。
听说,叶桃还倒给了罗光明老娘几十斤米面票,罗光明老娘才答应让当时已经大腹便便的叶李和罗光明去扯了证儿。
红星村一队二队所有女人都是大脚板,上山下田跑得飞快的主,陆小芒知道的,唯一的小脚女人就只有叶李一个。
叶李不仅能恶毒到硬钳一个八岁孩子的牙,还能一脚把一个九岁小姑娘踢进两米深的蓄水池中啊。
这样的女人,说她心如蛇蝎都不过。
“叶李婶婶,刚刚我舅舅说你胆子比鸡还小,像你这么小胆的人就不要老去走夜路了,小心碰到鬼,把你抓去祭乌玛山里的山神啊。”
叶李脸一白,连忙就急急否认:“什么山神土地的,那都是封建迷信,是四旧,要破除的。我们现在是新时代,不说那些不说那些。”
欲盖弥彰,说的就是叶李这样的状态吧。
陆小芒几乎百分之百确定了昨天夜里那个对她下死手的人就是叶李。
陆小芒没有说话,只是默默地,无语地看着叶李。
叶李被看得心里直发毛。
“老八,你姐夫摔了腿,还等着我带饭回去呢。我先走了。”
叶李站起来就要走。
叶洪哎了一声,连忙道:“五姐,这不是还在聊事儿了嘛,饭让罗金罗银带回去不就得了?”
“罗金罗银还是孩子,端饭容易洒,还是我端回去稳当些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