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 红粉骷髅(第3页)
“痛苦万分。”叶星河摇头不已,道:“佛说红粉骷髅,红尘苦海,果然不假;怎奈骷髅太多,无法脱身苦海啊。”
“得了便宜还卖乖。”方晓哼哼了一声,瞥了叶星河一眼,道:“你是不是喜欢徐妃琼?”
“爱美之心人皆有之。”
“你之前还说红粉骷髅呢,那徐妃琼就是最大的骷髅。”方晓立马反驳道。
叶星河愕然,道:“你口才怎么突然变好了?”
“是你变了。”方晓翻了一个白眼,道:“我在飞机上刚认识你的时候酷酷的,慢慢的就变得阳光了,见了徐妃琼之后,性格更是变得开朗了许多。”
“有吗?”叶星河笑道。
“自然有!”方晓点头,脸上带着淡淡的怨念。
“那是因为你我之间变得熟悉了吧,不认识的时候自然是觉得对方比较酷的……”叶星河决定忽悠对方。
岂知,气鼓鼓的美少女鼓着的腮帮子盯着自己,怒道:“你在忽悠我!”
完了,被发现了,一定是忽悠低智商的月导致自己智商也变低了。
叶星河尴尬的咳嗽了一声,道:“你就当我之前是装酷的吧。”
“所以你承认撩我的事实吗?”方晓问道。
叶星河有点头痛,思索良久,才道:“我这个人有个嗜好。”
“什么嗜好?”方晓眼睛发亮,一脸好奇的盯着叶星河。
“恋尸癖!”叶星河凑到她的耳边,低沉着声音说道。
方晓浑身一个激灵,心里一阵恶寒,脑子在刹那之间一片空白。
阳光又英俊,有才又能打的叶星河,竟然有恋尸癖!?
就在她发呆的时候,耳边突然响起了大笑声。
“所以我喜欢招惹骷髅。”
方晓一愣,顿时明白过来。
叶星河说喜欢招惹骷髅,就是承认自己会撩妹,因为之前两人说过红粉即是骷髅!
招惹骷髅可不就是招惹红粉吗?
反应过来,方晓抬头一看,哪里还看的见人影,顿时气的跺了跺脚,骂道:“这个混蛋,又骗我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