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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四章:很久以前就见过(第2页)

他从来不是一个会为情所困的男人。

可偏偏,在遇见时南笙之后,他开始变得患得患失。

这个傻丫头,究竟明不明白自己对她的心意。

其实三年前,自己就已经见过她了。

当时的时南笙还在上大学,因为他之前给时南笙的学校赞助过一栋实验楼,所以在她们学校举行的校庆会上,他被邀请去参观。

他对于这样的场合,一向都是不感兴趣的。

那天,他觉得安排的节目有些无聊,便烦闷的准备找个没人的地方抽根烟。

也就是在那时,他见了时南笙,当时她坐在观众席里,十分热烈地对着台上正在表演的人欢呼,甚至比台上正在表演的人还要卖力。

当时的她穿着浅绿色的裙子,就像一株绿油油的小草一样生机勃勃。

她的脸上还挂着十分阳光灿烂的笑,那笑容好像能治愈世界万物,那天校庆会上的人很多,但他的视线唯独停留在了时南笙的身上。

没想到三年后,她自己找上门要和自己闪婚,她就像一块磁石,再次吸引了他的视线,他甚至早已不知不觉的陷入进去。

时南笙,你这个傻瓜!

他轻轻叹了口气,拿起桌上的酒杯,又倒满了一杯白兰地。

很快,那瓶白兰地就已经见底了。

他的脸上也浮现了几分醉意。

“小叔叔,你别喝了……”

旁边的小晟终于不下去,他知道厉北辰因为刚刚时南笙的话有了心事。

厉北辰放下酒杯,抬眼向一旁的小晟。

他伸出手指轻轻摸了摸小晟的脑袋,声音里带着一丝醉醺醺的味道:

“小晟,你还太小,不懂这些,我是真的好喜欢你小婶婶……可为什么……为什么她就是不明白呢……”

厉北辰彻底醉了,以至于他的话都相较于平日里,毫无顾忌。

无尽的昏迷过后,时宇猛地从床上起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