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章 高手(第1页)
河畔,芦苇丛里飞起一只慌慌张张的野鸡,结果还没飞多远就被一箭射中,惨叫着落地,随后被跑来的人给捡起来。
转到旁边篝火堆处,那人拔出匕首,熟练的杀起野鸡,篝火上,已经架着一只杀好的野鸡,被篝火烤得浑身焦黄。
左右也有篝火,也在烤着食物,不过不是野鸡,而是鱼,刚从河里钓起来的大鲤鱼,因为只有李笠和梁森精通烤鱼,所以此时,是梁森指导众人烤鱼。
此时,李笠坐在篝火堆旁,和自己的部曲们聊着天:“彭蠡湖是个好地方,水多鱼多,到了秋天,许多大雁来彭蠡湖过冬,那时候打猎,可不会落空。”
身旁,一名脸上有雀斑的年轻人问:“郎主,湖里果然有数十斤重的大鱼么?”
“有,不过那种大鱼一般没人敢吃,说不得是成了精的鱼,不小心捞到之后,都会放生。”李笠一边烤鱼,一边说。
“至于会捕鱼的水老鸦,你们日后会看到的,不过那水里扯人的水猴子,我自幼听人说了无数次,却没一次见过。”
“当然,这玩意邪门得很,我可不想见,一次也不行。”
说到这里,李笠将一尾烤好的鲤鱼递给那雀斑年轻人,年轻人道了声谢,却没吃,而是把鱼转给旁边一人。
那人又往旁边传,传到最远一端的人手上。
“说到水,我得说一句,江南湖泊河流多,你们一个两个都不识水性,很危险,到了鄱阳,有空,就得学游泳,不然...”
李笠看向一个壮汉,笑道:“大刘力大如牛,若不识水性,掉进水里后,一个会水的娃儿,都能把你弄得半死不活。”
那壮汉憨憨的笑起来,其他人却一脸苦色:“郎主,果真要学游泳么?”
“必须学,不然往后出行,乘船时你们难道不心虚么?就不怕船坏入水,自己没法逃?”
脸上有雀斑的年轻人名叫张轱辘,这是极其生活气息的名字,擅长骑射,至于那个憨憨的大汉,名叫刘犊子,力气颇大,擅长技击。
其他人,也都身手不凡,还有位名叫韩熙的年轻人,看起来其貌不扬,却耍得一手好飞刀,李笠见识过演示后,佩服不已。
在心中给对方取了个诨号:飞刀侠。
这一路上,李笠经常和部曲们聊天,既是为了拉近关系,也是为了双方熟悉各自的口音,否则日常交流起来会很不方便。
本来,李义孙想要送梁森一些部曲,但梁森认为自己是跟着李笠,凡事都是李笠拿主意,自己打个下手,受不得如此重谢,于是,部曲都归了李笠。
李笠并不是什么一身富贵病的纨绔子弟,这些部曲也是寻常家庭出身,所以,很容易就说到一起,新的主仆关系就这么稳定下来。
当然,这不过是暂时的,李笠知道这些人目前和自己没有任何情谊,更无忠诚可言,唯一能制约这帮人行为的“准则”,是他们对李义孙的诺言。
李义孙选这些人跟他南下,从此生死相随,自然强调为人品性,但李笠琢磨着所谓的“为人不错”,不一定是指人老实、心性纯良。
而可能是任侠尚义、重诺守信,不一定会“愚忠”。
李笠觉得自己将来若是让这些人失望,譬如苛待、行事作风相差过大,对方大概会离开,返回阙南。
这还是好的,若闹崩了、对方杀心起,搞不好他会‘意外身亡’。
所以,李笠时刻不忘提醒自己心态要放正,这些人目前并不真正是他的忠诚部曲,而是刚认识的朋友。
亦或是刚入职的员工,随时有可能辞职。
正因为这样,李笠一路上都在和这些人套近乎、聊天,以便双方尽快熟悉起来(包括口音),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,他知道了这些人大概的身世。
这些人原本都是阙南地区的普通百姓,当年,魏帝出走长安后,阙南豪强以长安朝廷为正朔,召集勇敢少年聚义山林,对抗东贼。
有大义名分在,各方勇敢少年纷纷聚集在义旗下,据说当时短短数日时间,李家就聚集了数千人,加上本来就有的部曲,军队扩张得很快。
经过多年血战,有人沙场捐躯,有人活了下来,要么成了家,要么接来家人,聚居在李家的庄园、寨子里。